2025年 04期
领导批示:一种中国特色政府运作的核心传导机制
陈思丞;领导批示作为中国特色政府运作的核心传导机制,是透视中国政府日常运作的关键视角。现有研究通过分析中央决策者的批示数据,揭示了其在政策注意力分配、部委机构改革及官员任期中的作用,为理解中国政府运作的核心逻辑提供了实证基础。展望未来,领导批示研究具有三方面意义:一是揭示“批示、讲话、会议”等日常运作环节对公共管理研究的重要性,推动形成以中国特色治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中国政府运作学”;二是以批示数据深化政策过程、官僚政治与晋升锦标赛等理论研究,丰富全球公共管理理论;三是彰显领导人年谱等党史资料的学术价值,推动中央政府意见综合、共识形成与政策制定等过程研究。
编制:中国政府规模控制的关键制度
黄飚;麦迪·达来西;编制是当代中国政府规模控制的关键制度安排。中国自周代即设立官员定额规范。新中国成立以来,编制制度的目标从单一的规模控制逐步拓展至优化职能配置、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进入新时代,编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地位,成为推动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重塑的重要制度抓手。中国语境下的编制制度与西方国家的员额管理存在本质差异。编制不仅是一种规模控制的制度工具,更是一类关键的制度资源,并在个体层面体现为重要的制度性身份。当前,中国政府的编制管理面临层级间配置失衡、部门间流动受限以及编内外身份差异导致的激励扭曲等结构性困境,其根源在于编制配置缺乏有效的需求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编制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国家属性。编制的概念化、理论化不仅是重要的中国公共管理知识创新,也为构建中国公共管理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关键支点。
鲁迅:在“绝望与虚妄”中独自坚毅远行——“《日记》中的鲁迅”研究系列之一
宋剑华;在整个五四时期,鲁迅的思想表现得十分矛盾:他“听将令”参与思想启蒙运动,但又对启蒙的效果颇感怀疑;他应邀为《新青年》杂志撰稿,但又与《新青年》同人保持着距离;他揭穿了儒家礼教的“吃人”本质,但又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祭孔”活动。1922年《新青年》阵营“风流云散”后,鲁迅重新陷入了思想消沉,“兄弟失和”与“女师大风潮”使他在大部分时间里都陷入了生命的黑暗时刻,不仅情感步入了“冰谷”,思想也变得“彷徨于无地”。然而,鲁迅仍然独自坚毅远行,以“托尼学说,魏晋文章”作为武器,毫无顾忌地“偏与黑暗捣乱”。这种因“无地彷徨”而“反抗绝望”的思想人格,不仅使鲁迅成为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界的一面旗帜,也使他变成中国现代精英知识分子追求光明与自由的精神偶像。
耀州青瓷与北宋陆上丝路延续性的互证研究
赵小芳;刘宗明;唐宋变革期陆上丝绸之路的存续问题因考古新发现取得重要突破。传统观点认为党项政权崛起导致西北交通梗阻,将此时期视为陆上丝路“断裂期”。近年来耀州青瓷在丝路沿线的系统性出土说明耀州瓷在官方往来减少的背景下,通过新的路线和草原丝绸之路延续贸易。以耀州青瓷为代表的民间贸易维系了跨区域经济联系的同时,耀州窑历经了唐至宋的技术演进。文章从物质文化视角出发,采用三重复合论证模型——通过原料产地和窑口分布、窑具演变追踪技术传播轨迹、器型纹饰比较的审美互动机制研究,揭示了北宋时期陆上丝路呈现的“官退民进”商贸转型特征。该研究不仅为丝路延续性提供实证支撑,更为理解唐宋时期欧亚大陆技术传播与贸易流动的微观图景提供了新视角。
“国际社会整体”说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作用
何丹;国际法院在“巴塞罗那”案中提出的“国际社会整体”说是在国际法上与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相类似的思想。“国际社会整体”说以视人类为集合体、关注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聚焦国际法视角下的共同体为理论特点。“国际社会整体”说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诸多内在联系:都建立在人类是一个整体或共同体的客观基础之上,都将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视为高于国家利益的人类共同利益。“国际社会整体”说在理论上代表了未来国际法的演进方向。它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加持了一个超越传统“对等义务”的法律维度,以进一步充实丰富该理念。它还有助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活动,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的重要法律工具。
《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如何防范刑讯逼供发生
韩旭;司法实践中仍旧在发生的刑讯逼供,促使我们反思《刑事诉讼法》在防范刑讯逼供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以《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刑讯逼供防范机制。在原则上应当在显著位置确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同时废除“如实回答义务”的规定;严格限制从看守所外提人员条件;讯问原则上应在看守所进行;确立讯问时律师在场权;明确讯问地点不合法和依法应录音录像而未录音录像所获得的口供排除规则;对所有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且与讯问笔录进行核对制度;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纳入《刑事诉讼法》中,同时将监察机关调查案件一并进行讯问合法性核查;改革一审庭审中对被告人的法庭调查程序;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将《监察法》有关刑事追诉内容纳入《刑事诉讼法》中。
审判阶段非法证据调查处理的时点设置
艾明;提前设置非法证据调查处理的时点,有助于区分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助于防范心证污染;有助于集中审理,提升庭审效率。我国应斟酌证据排除的差异化情况,灵活设置多个时点,满足不同的处理需要。对属绝对排除的三类非法言词证据应坚持在庭前会议中调查处理,及早将其阻隔于庭审程序之外。对庭前会议未调查处理的非法言词证据,应践行“先行当庭调查+当庭处理”模式,于法庭调查程序的开始阶段调查处理。只有在符合明确列举的例外情形下,才可在法庭调查结束前调查这类证据。对属于相对排除的非法实物证据和瑕疵证据,仍可沿用传统的一并调查处理模式,待法庭全部调查完证据后,于最后的评议阶段作出决定。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环境法回应
张璐;“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要素间存在的多层并进逻辑结构,是对其法律制度需求进行分析归纳的基础。“降碳”与“减污”的协同,需要以环境法语境中市场机制与行政管制功能互补的一体化发展为基础,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结构性整合。“降碳、减污”与“扩绿”的协同,需要污染防治立法与生态保护立法的均衡发展予以支持,当前相关研究的重点在于应充分阐明推进生态保护立法的路径选择。“降碳、减污、扩绿”与“增长”的协同,需要推动环境法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异质性思维向同质性思维转变,并以此为导向构建环境法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内外在体系视角下所有权保留制度构造论
席志国;李雯;《民法典》新增第642—643条关于所有权保留制度引发学界争议,司法实践遭受“同案不同判”之困扰。基于内外在体系的双重分析,所有权构造论更契合我国法律体系。外在体系下,所有权保留制度可以纳入物权行为附停止条件的模式;内在体系下,其既贯彻了意思自治原则,又能保障当事人担保价金债权之功能。在教义学层面能够提供更加一致且合理的法律解释模型,在买受人不能支付价款时出卖人行使取回权的同时通过赋予买受人回赎权、引入期待权兼顾买受人利益。与此同时,双方当事人的处分权、破产或接受强制执行时其利益状态等争议均能得到妥当解决。文章还进一步分析了登记对抗、正常经营买受人、超级优先权等具体规则在内外在协调性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并提出相应的法律续造路径。
低生育率时代提振生育水平的路径探索
原新;徐婧;提振生育水平是保障人口总量充裕、缓解人口结构失衡、协调区域人口流动、发挥人口素质优势的前提,事关人口高质量发展全局。生育水平降低的主导因素由三个层面构成:主观层面,育龄群体生育观念转向个体本位,为实现个体价值推迟婚育甚至不婚不育。客观层面,育龄女性基数缩小、年龄老化,生育数量趋减;同时,生养孩子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断提高,导致育龄群体对生育行为“望而生怯”。综合层面,生育支持政策的制定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生育水平提振效果有限。我国已迈入低生育率时代34年,总和生育率突破极低生育率警戒线,亟须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先发国家提振生育水平的经验教训,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构建和完善生育友好型社会,努力提振生育水平,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