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排行
疯狂纪事抑或19世纪末俄罗斯生活的百科全书?——评契诃夫小说《第六病室》
奥·维诺格拉多娃;李培;本文以《第六病室》为例,概述了契诃夫小说研究的可能视角、其文本解读多样性的原因,以及当时一些关于《第六病室》的最具特色的国内外文学评论。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医学、心理学、精神病理学为切入视角,同时结合契诃夫本人的创作兴趣,论述了《第六病室》中的三重叙事结构,及其在表现主人公病态心理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
强制公民行为与工作家庭平衡之间的关系:主动性人格的调节作用
陈佩;石伟;蔡子君;迄今为止,大部分关于公民行为的研究关注于组织公民行为及其对组织绩效的贡献。与传统的组织公民行为相反,组织中也存在非自愿的角色外行为,即受到工作场所中的外在压力而被迫做出的强制公民行为。尽管学者针对它展开了不少理论性探讨,相关实证研究却相对缺乏,而关于它和工作家庭平衡之间关系的研究尚无。本研究以北京两家高科技企业知识型员工为调查对象,回收有效问卷198份。通过采用Bootstrapping统计方法,结合路径分析的思路来对假设进行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强制性公民行为负向预测工作家庭平衡;工作压力在强制公民行为和工作家庭平衡之间起到中介作用;主动性人格调节了中介及直接作用。该发现不仅有利于更全面、合理地看待员工的强制公民行为,而且对管理者的管理实践措施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组织可以通过有效抑制强制公民行为的负面作用,提高组织的效能。
《民法典》人格标识“许可使用”的规范解释——以第993条适用范围为重点
李运达;《民法典》第993条未区分"商业目的"与"非商业目的",因此不存在人格标识"二元制"保护模式的基础。该"许可"创设之权利并非"商品化权",而是用益性债权。使用权人基于债之关系对人格标识具有"支配力",并形成观念占有外形而受侵权法保护。第993条的主体,应扩张至"具有名称的团体";"姓名、名称、肖像"应排除教名、重复姓名、与曾用名称重复但现已登记的名称及法人形象;"等"人格标识包括以音色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声音"和"个人信息";第993条适用范围应进行限缩解释,以弥合"自己的"限制条件与社会现实之裂痕。我国语境下的"商品化权",本质系《民法典》第993条、《著作权法》第24条及《商标法》第43条不同"许可"类型所创设的"权利束",并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兜底保护。
辨析“李普塞特命题”——国外经济发展与民主关系的理论之争
倪春纳;经济发展与民主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学重要的研究主题。1959年,李普塞特提出了"经济发展促进民主"的论断,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一论断被誉为"社会科学中最杰出的理论发现"和"比较政治学中迄今为止最有影响的经验归纳"。半个世纪以来,"李普塞特命题"经历了众多学者的反复检验。其间,它在倍受称誉的同时,也遭遇了广泛的批评。如有学者质疑经济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效应;修正了两者之间的线性因果逻辑;以及提出了民主化的过程取向解释和外生性解释等替代性理论。支持"李普塞特命题"的学者则对各种批评进行了回应,进一步厘清了两者之间的逻辑进路,从而拓展和增进了"李普塞特命题"的理论空间与解释效力。但是,随着现实的变化与社会的发展,有关该主题的争论并未终结而仍在继续。
台湾地区儿童性侵害防治的政策与实务
蔡启源;儿童性侵害是存在已久的社会现象。基于保护儿童人身安全及促进儿童身心正常发展的立场,政府必须采取实质性的防治措施与行动,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才可能减缓或消除儿童性侵害问题。文章对台湾地区现行的政策法规与社会工作介入实务进行分析后发现:当前施行的相关政策法规中并无具体性侵害防治规定,不能有效发挥防范性功能;社会工作干预服务则仅在案件发生后提供协助,难以发挥防治功效。从实务应对角度而言,建议台湾地区现有政策法规基于"事前预防"思维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以预防儿童受害为核心目标。强化"整合性处置模式"和"三层级预防阶段"的实务运用,并增强"初级预防阶段"的干预和服务。此外,文章还基于台湾地区的儿童性侵害防治经验针对大陆日后从事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寻找伦理存在的自我——《培尔·金特》中的理性意志与伦理选择
尚必武;易卜生的诗剧《培尔·金特》是一则关于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与变化的寓言,展示了理性意志、自由意志和非理性意志之间的伦理冲突。培尔的"白日梦"是其兽性因子的表达与彰显,培尔的"出行"是对伦理责任的逃逸和规避,是其理性意志处于蒙昧状态、非理性意志肆意膨胀的体现;培尔的"归家"是其理性意识得到提升,克服非理性意志,摆脱兽性因子,向人性因子靠拢的选择,最终成为与兽相区别的、伦理的存在。本文紧扣"白日梦""出行""归家"三条伦理主线,通过逐一解构伦理选择、伦理身份、伦理意识等若干伦理结,来试图剖析易卜生蕴含在作品深处的道德旨趣:在受到道德指引、遵守道德准则的情况下,人的理性意志就会增强,人性因子得以彰显,人会成为一种伦理的存在;如果缺乏伦理意识,违背道德准则,缺乏道德指引,人的非理性意志就会占据上风,兽性因子就会失控,人就会误入歧途,实施伦理犯罪,引发伦理混乱。
政党认同研究在西方:综述与评价
柴宝勇;政党认同是西方政治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笔者从政党认同的概念、政党认同的测量、政党认同的作用、政党认同的形成、变迁及其原因五个方面对西方学者的研究做出综述与评价,并从中西比较的视野勾勒了研究政党认同理论的逻辑框架。
利益-行动-情感:国际社区跨文化协商治理过程与实践机制——以上海H社区为例
赵晔琴;作为大城市基层治理的创新模式,国际社区的跨文化协商治理不仅体现了对多元文化共存的尊重与包容,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亮点。“有事要做”的共同利益机制是国际社区跨文化协商治理的基石。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通过“一起来做”的共同行动机制,鼓励中外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在共同行动中达成“共建共享”的情感联结机制。党建引领、市场助力、社会赋能和中外居民自主参与的多主体协商治理格局打破了传统社区治理中的单一主体局限和社区内的跨文化边界,有效推动了社区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多元良性互动。从社区利益共同体到行动共同体再到情感共同体的建构,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利益-行动-情感三要素的有机黏合,强化了社区关系的韧性。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环境法回应
张璐;“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要素间存在的多层并进逻辑结构,是对其法律制度需求进行分析归纳的基础。“降碳”与“减污”的协同,需要以环境法语境中市场机制与行政管制功能互补的一体化发展为基础,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结构性整合。“降碳、减污”与“扩绿”的协同,需要污染防治立法与生态保护立法的均衡发展予以支持,当前相关研究的重点在于应充分阐明推进生态保护立法的路径选择。“降碳、减污、扩绿”与“增长”的协同,需要推动环境法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异质性思维向同质性思维转变,并以此为导向构建环境法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替代服务与社区精神康复的转向——以日本“浦和贝塞尔之家”为例
杨锃;文章基于对替代服务概念的理解,通过考察日本在开展精神康复中运用替代服务的典型案例,探讨了替代服务的作用及对专业服务所产生的影响。替代服务与专业服务之间的关系既不完全等同于以往传统助人者与受助者之间的专业关系,又不完全体现为去专业化的朋辈支持,而是一种值得探索的独特关系。在这一独特关系中,精神障碍者自助开展的替代服务对社区精神康复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它与专业服务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支持、互相协作的关系,从而提升了精神障碍者的主体性与生活质量。正是在改善当事者主体性的意义上,文章认为建设精神卫生公共性需要发展替代服务,进而在本土社区精神康复之中,展望开展替代服务的必要性与可能路径。